犀牛之星讯,11月17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
经查明,2014年10月,圆融科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圆融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河子和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四方签署《投资协议》,就深创投受让圆融基业持有的公司942万元出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2015年1月8日,石河子和君向深创投就该次出资出具了《承诺函》。《投资协议》和《承诺函》中约定了对赌、回购、限制公司未来殷票发行融资的价格、优先清算等条款,相关补偿条款的触发条件与公司市值挂钩。其中,《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以圆融科技为义务履行主体。公司挂牌时未披露前述特殊投资条款及公司承担的回购义务,存在信息披露遗漏。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圆融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旭东、康建、丛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