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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变了!股转公司连续针对散户发布风险提示,投资新三板门槛要降了?

1917 0 来源:犀牛之星 发布时间:2016-09-19 18:44


9月19日,股转公司官微一连刊出两篇文章,针对散户提示新三板交易风险。

在名为《新三板特别风险提示》的文章中,股转公司称,近期,有不法机构和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方式虚假宣传新三板挂牌公司拟IPO、转板、并购或定向发行股票等信息,并通过提供垫资开户,以原始股转让等方式向投资者高价出售挂牌公司股票获取巨额利润,导致受害人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股转公司向新三板投资者发出三点提示:一是核实相关机构的合法性;二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挂牌公司信息;三是保持警惕,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股转公司表示,投资者请谨慎查证中介机构信息,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并认真研判挂牌公司相关信息,综合各方信息审慎做出投资决策,不信谣、不受骗。投资者发现上当受骗后,要立即终止与不法机构的合作,同时注意收集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而在另一篇名为《注意识别交易方式,谨防投资无辜被“套”》的文章中,股转公司着重讲述了想参与新三板的散户小张与对新三板比较了解的老张之间的对话,并借此提示新三板与A股的不同。

新三板本来的定位不是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么?为什么会突然针对散户发布风险提示呢?

犀牛君注意到,此次股转公司发布风险提示的时点颇值得玩味。此前9月9日,证监会在官网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这意味着我国资本市场终于有了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终于可以在全资本市场体系内实现“把不同风险的产品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目的。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2009年以来,证监会陆续在创业板、金融期货、融资融券、股转系统、私募投资基金等市场、产品或业务中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这些制度比较零散,相互独立,未覆盖部分高风险产品,而且提出的要求侧重设置准入的门槛,对经营机构的义务规定不够系统和明确。”

将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股转公司此次针对散户发布风险提示放在一起,有业内人士猜测,难不成这是要针对散户降门槛么?

根据2013年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目前新三板散户的门槛是:(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针对这一问题,中科沃土基金董事长朱为绎不久前曾撰文表示,可以预见,待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稿后,全国股转系统将会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新三板的投资者门槛会有所降低,因为“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远远多于“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此外,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等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据此可见,新三板的投资者门槛将大幅降低。

朱为绎预测,新三板市场一定传承《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立法精神,对创新层企业和基础层企业实行不同的投资者门槛,因此创新层企业的投资者门槛还有可能在前面的基础上继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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