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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创伟业披露自查报告 称自身符合“私募八条”规定

578 0 来源:犀牛之星 发布时间:2017-12-13 15:29

同创伟业披露自查报告 称自身符合“私募八条”规定

12月12日晚间,新三板私募巨头同创伟业(832793)披露了有关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的自查报告。

同创伟业表示,公司已按股转公司规定对“私募八条”中的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八项进行自查,自查结果为符合股转公司相关规定。

经核查,同创伟业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基金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收入合计分别为1.05亿元、1.98亿元、2.37亿元;公司同期收入来源则分别为1.05亿元、2.26亿元、2.60亿元;同创伟业各报告期基金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占收入来源的比例分别为100%、87.64%、91.20%,满足“私募八条”第一项的“最近三年基金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的规定。

而根据2016年年报,同创伟业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的实缴资产金额分别为60亿元、80亿元、88亿元,最近3年创业投资基金实缴资产规模平均为76亿元。符合第五项的“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管规模在20亿元以上,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规定。

此外,同创伟业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2016年年报,截止2016年末,同创伟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2户,且均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符合”已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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