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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国安达发布了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国安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国安达于2017年6月2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上市申请材料并获受理。2018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不予核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发审委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发审会会议对公司本次申请的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不足5票,公司本次上市申请未获核准。
新三板在线获悉,国安达于2016年2月1日挂牌新三板,从事自动灭火装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