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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艾倍科(831534)发布关于公司实控人、原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2月6日,实控人冯冠华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艾倍科100万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46.35%增加到55.74%,合计持股比例在触发权益披露要求后未暂停股票交易并披露。
同时,原股东杨建中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艾倍科100万股,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42.92%变动为33.53%,合计持股比例在触发权益披露要求后未暂停股票交易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冯冠华、杨建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