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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悦科技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来源:犀牛之星 2017-10-30

10月30日,卓悦科技(836175)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卓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全国股转公司调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宋夫华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宋夫华及财务负责人朱丽珍对以上资金占用、董监高违规借款、关联方资金拆借等行为进行了审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钐、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锡委违规向公司借款,违反了《公司法》第21条。何钐作为董事会秘书,未督促公司披露上述事项,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根据《业务规则》第6.1 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地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浙江卓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宋夫华、董事会秘书何钐、财务负责人朱丽珍、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锡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卓悦科技表示,公司及时将股转系统的《决定》告知相关责任人,同时公司将积极与主办券商沟通后续处理方案。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组织相关责任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业务规则,强化对信息披露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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