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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应收账款逐年攀升 或影响整体业绩水平

来源:搜狐 2017-10-10

证监会最新一批核发的IPO批文中,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榜上有名,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

资料显示,丽岛新材专注于以建筑工业彩涂铝材、食品包装彩涂铝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为主的铝材深加工业务。此次,丽岛新材拟在上交所发行5222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计划募集资金4.2亿元,拟投向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新建科技大楼和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股权结构方面,蔡征国持有丽岛新材75.79%的股份,为控股股东;蔡征国和蔡红夫妇两人合计持有丽岛新材84.09%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

据天天证券网了解,2013-2017年上半年,丽岛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1.79亿元、11.57亿元、10.11亿元、11.28亿元、5.46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564.64万元、6087.61万元、5651.62万元、8791.46万元、4201.7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3-2015年,丽岛新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连续3年下滑,业绩下滑趋势在2016年止步。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8亿元,同比增长11.57%;实现净利润8791.46万元,同比增长55.56%。

此外,丽岛新材应收账款逐年攀升。截至2017年上半年,丽岛新材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0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3.61%。如果未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经营情况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进一步增加,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或公司客户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不能及时支付货款,将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来源:天天证券网 作者:洪火火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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