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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0870 证券简称:松宝智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授权公司总经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银行向非关联不特定对象发放最高额度任意时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叁仟万元整)的委托贷款,期限为12-24 个月,年利率不低于5%,按季度由贷款方还本付息。授权期限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由董事长阮运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第(十)款第 1 点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不仅能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借款对象为非关联不特定对象,不涉及关联交易。上述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1、铜陵松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铜陵松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